经济学家盖志毅,在其学术生涯中用了很大精力研读库布其沙漠,对于库布其沙漠的历史与现状,他能信手拈来。
甚至日前库布其沙漠新能源基地项目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正式开工建设,他都会与记者第一时间分享。
据官方媒体报道,这是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开发建设的全球最大规模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也是中国首个开工建设的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大基地项目。
盖志毅在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时提到,关于库布其沙漠的治理,正一次次让世界惊叹,一次次令世界刮目相看。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请您谈谈库布其沙漠的概况。
盖志毅:库布其沙漠地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北部、黄河南岸,西、北、东三面为黄河环绕。西起巴彦高勒对岸,东至托克托对岸。库布其沙漠像一条黄龙横卧在鄂尔多斯高原北部、黄河南岸,横跨杭锦旗、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部分地区,东西长约360公里,南北宽约40公里,形态以沙丘链和格状沙丘为主。总面积约1.86万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七大沙漠,也是距北京最近的沙漠,直线距离仅800多公里,被称为“悬在首都上空的一盆沙”。
库布其沙漠。刘兆明 摄中新社记者:近年来,库布其沙漠治理主要取得哪些成就?
盖志毅:无需回溯太多年,仅以近十年为例,就可看到库布其沙漠的世界影响力。
2012年6月,库布其沙漠生态文明被列为联合国“里约+20”峰会重要成果向世界推广。
2013年9月23日,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上,“中国库布其治沙案例”被选定为官方宣传片,向190多个国家的3000多位代表循环播放。
2014年4月22日,在第45个“世界地球日”,库布其沙漠生态治理区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立为全球沙漠“生态经济示范区”,并将其作为全球首个荒漠化地区生态系统的研究对象。
位于库布其沙漠中段的达拉特光伏基地。刘文华 摄2015年7月,第五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召开,主题为“沙漠生态文明,共建丝绸之路”。大会达成十四项共识,并为通过的《2015后生态文明建设愿景和合作框架》《全球荒漠化治理库布其行动计划》两个成果文件提供了智慧支持。
在2015年12月1日的联合国巴黎气候大会上,《中国库布其生态财富创造模式和成果报告》中有这样几组数字:价值4600多亿元人民币的生态财富,10万多当地农牧民从中受益,其中很大一部分已脱贫致富,为100余万人(次)创造就业机会。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向世界发布了《中国库布其生态财富创造模式和成果报告》,认定“库布其沙漠生态财富创造模式”走出了一条立足中国、造福世界的沙漠综合治理道路。
2017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在鄂尔多斯市召开,库布其作为中国防沙治沙的成功实践被写入190多个国家代表共同起草的宣言,成为全球防治荒漠化典范。
2017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在鄂尔多斯市召开。刘文华 摄2018年,中宣部将库布其沙漠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典型,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向全国乃至世界全景呈现了库布其大漠变绿洲的奇迹。官方认为,“库布其沙漠治理为国际社会治理环境生态、落实2030年议程提供了中国经验”。
事实上,库布其沙漠治理的成就为世界贡献了沙漠治理、生态修复、经济繁荣的中国经验、中国智慧,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生态品牌,被联合国确认为全球沙漠“生态经济示范区”。
库布其沙漠治理经验不仅在中国新疆、西藏、青海、甘肃、云南、贵州、河北、吉林等各大沙区成功落地,也广泛传播到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加纳等非洲沙漠国家,以及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国等亚洲国家,显示了“库布其模式”的国际化特色。
中新社记者:您认为库布其沙漠得到世界关注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盖志毅:最主要的是外界确实感受到了肉眼可见的变化。
库布其沙漠整体治理,创造了大漠变绿洲的奇迹,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沙漠从过去的寸草不生、飞鸟绝迹,发展到生物种类增加到530多种,出现了天鹅、野兔、胡杨等绝迹多年的野生动植物,昔日肆意流动的沙漠被绿色长龙缚住,开始静躺安卧。
过去,库布其沙漠每年向黄河岸边推进数十米,输入泥沙1.6亿吨,如今输入的泥沙减少八成。经过30多年艰辛治沙,库布其沙漠出现了几百万亩厘米级厚的土壤迹象,改良出大规模的沙漠土地,初步具备了农业耕作条件。
目前,库布其沙漠治理率达到25%,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气象资料表明,鄂尔多斯市年平均大风日数和沙尘天气次数明显减少,强度逐渐减弱,生态环境明显转好,走出了一条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荒漠化防治之路。
库布其沙漠的植被在增加,沙漠治理面积达6000多平方公里,绿化面积达3200多平方公里。
民众在库布其沙漠植树。李永胜 摄中新社记者:为什么说“库布其模式”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非常有说服力的例证?
盖志毅:中共十八大以来,我们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而在过去十年,“库布其模式”已是全球防治荒漠化的“中国样本”,为世界防治荒漠化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这就为中国式现代化模式提供了非常有说服力的例证。
首先,“库布其模式”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三维合力的结果。
著名经济学家、复旦大学教授史正富认为,在中国,除中央政府和竞争性企业两大主体外,还存在一个经济主体,即竞争性的地方政府体系。在这三维市场体制中,中央政府的战略领导力、地方政府的发展推动力与企业的创新活力,三者有机结合,使企业均衡投资率高于常规市场经济,为超常增长提供了投资动力。
其次,“库布其模式”是中国政策连续性和久久为功的结果。
鄂尔多斯市从20世纪70年代的“林牧为主、多种经营”,80年代的“三种五小”建设,到90年代的植被建设是最大的基本建设,到新世纪以来的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再到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多年的累积效应产生了库布其模式,这与西方国家的政策大多只能产生短期效应非常不同。
再次,“库布其模式”是以基层组织为核心带动农牧民积极参与的结果。
在内蒙古杭锦旗,蒙古族女民工联队长敖特更花被称作“沙漠玫瑰”,她是道图嘎查的嘎查长,积极响应号召,在库布其沙漠中种树,绿化沙漠面积达到3万多亩;同时,敖特更花和她组建的民工联队通过政府引导和当地沙产业的带领,将库布其沙漠的治理模式推广到新疆、西藏等地。
敖特更花作为北京冬残奥会火炬手接受媒体采访。孙慧军 摄在基层组织带领下,库布其周边的农牧民以“沙地业主、产业股东、旅游小老板、民工联队长、产业工人、生态工人、新式农牧民”的7种新身份参与治沙。积极探索“企业建基地、基地联农户、企业对协会、协会联农户”“企业建基地、农民土地入股”等多种长效机制。
总之,“库布其模式”诠释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打破西方对现代化的唯一的解释权、话语权,提供了又一个生动例证,这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事。(完)
受访者简介:
盖志毅,内蒙古政协委员、内蒙古政协农牧委员会副主任,二级教授,农业经济管理博士生导师。曾任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等职务。2018年任内蒙古政协委员,2019年任内蒙古政协农牧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当选中国蒙古学会副会长。在《农业经济问题》《经济纵横》《农村经济》等刊物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研究》《文明消失的现代启悟》《富国强区之路--内蒙古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研究》《制度视野下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等10余部专著。专著《牧区政策调整--以内蒙古为例》获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