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八届五次理事会在线上举行******
中国新闻摄影网讯2022年12月31日,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八届五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线上举行。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会长徐祖根向理事会提交书面工作报告,总结学会今年的工作。徐祖根在报告中说,2022年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中宣部和中国记协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引导新闻摄影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四向四做”,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努力把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建设成全国摄影记者之家。
徐祖根总结了2022年学会的主要工作。一、以党建为统领,全面做好摄影学会各项工作。学会党支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更加坚定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更好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支部成员积极参加中国记协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完成中国记协机关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并配合行政全面做好摄影学会各项工作。
二、圆满完成第32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受中国记协委托,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第32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工作。6月23日,本届初评会在北京采用远程连线的方式进行。
图为第32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评选现场。(张瑜 摄/光明图片)
中国记协派员对评选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根据中国记协制定的评委会产生办法,徐祖根会长主持评选会,10位评委由熟悉新闻摄影业务的新闻界有关领导、编辑记者和新闻院校专家组成。本次初评作品由中国记协规定的有推荐权的单位提供,共有543幅(组)作品参加评选。评委严格按中国记协制定的评选规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过第一轮淘汰投票、第二轮入围投票、第三轮补充投票,最终筛选出41幅(组)拟入围作品。随后评委会办公室通知入围作者提供图片原始数据,由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技术鉴定。鉴定过程中淘汰了6幅(组)不合格作品,其它35幅(组)推荐作品经公示后提交给中国记协参加定评。
三、发起并主办“礼赞新时代 再创新伟业”全国主流媒体新闻摄影展。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中国记协的指导下,由我会发起并联合北京国际摄影周组委会,光明网和中国行业报协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的“礼赞新时代 再创新伟业”全国主流媒体新闻摄影展于11月10日在北京中华世纪坛开幕。展览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展览征集工作自今年5月启动以来,历时半年共收到来自全国主流媒体摄影专题版面800多个,收到摄影记者、新闻宣传工作者、纪实摄影师投稿作品两万余幅。最终由组委会精选出280多个摄影专版和300余幅摄影作品参展。这些作品涉及面广,图片质量高,题材新颖、多样,从多层次、多角度展现了非凡十年取得的新变化、新发展、新成就。展览得到了包括中央和省、地、县160多家主流媒体的积极支持。
图为观众在参观“礼赞新时代 再创新伟业”全国主流媒体新闻摄影展。(闫汇芳 摄/光明图片)
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主任殷陆君代表中国记协在开幕式致辞。他表示,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围绕党之大局、国之大者、人之大爱,高站位谋划,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策划,在短时间内组织全国主流媒体参加这样高水平的展览,在新空间里汇集全国优秀记者陈列这样高质量的作品,体现了主力军的担当,展示了主流媒体引导主流舆论的作为!全国优秀的新闻摄影记者历经千山万水、千辛万苦拍摄一个个温暖人心的故事,聚焦一幅幅鲜活动人的场景,记录一帧帧铭心刻骨的时光。多角度、全方位、生动刻画了中国人对幸福生活的向往,迈向美好未来的奔跑,体现了新闻摄影记者服务大局的奉献,彰显了艺术暖人心的价值!通过这一幅幅精彩的作品,我们看到伟大新时代的一个个高光时刻,看到伟大新中国的一个个精彩瞬间,看到民族新精神的一次次昂扬振奋,看到亿万人民新力量的一次次强大凝聚。他表示,新时代、新征程,希望新闻摄影记者,用新闻记者的敬业、摄影家的专业传播党的政策,折射党和国家取得的一系列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激荡我们续写新辉煌、奋进新征程的豪情壮志。
图为观众在参观“礼赞新时代 再创新伟业”全国主流媒体新闻摄影展。(闫汇芳 摄/光明图片)
展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全国主流媒体纷纷展开多媒体报道。世纪坛展览结束后,学会又将展览移植到学会官网和光明网进行数字化传播,让展览发挥持久的影响力。
四、做好第五届中国(日照)新闻摄影周暨主流媒体聚焦“链上日照 精彩蝶变”新闻摄影采访活动。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今年由中国记协指导,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与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日照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日照)新闻摄影周暨主流媒体聚焦“链上日照 精彩蝶变”新闻摄影采访活动,分三个阶段举办。目前已分别于6月29日至7月1日,8月3日至5日成功举办第一、第二阶段活动。
图为中国(日照)新闻摄影周(第二阶段)活动启动仪式现场。(李大伟 摄/光明图片)
中国(日照)新闻摄影周已在山东省日照市连续举办四届,是集业务交流学习、新闻采访于一体的高层次专业性新闻摄影活动,已成为全国新闻摄影界的盛会。
今年举办的第五届新闻摄影周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活动期间,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大众日报和山东部分地市党报的摄影记者,以及新华社签约摄影师等30余名摄影“大咖”再次将镜头聚焦日照,用光影捕捉美丽瞬间。记者分别赴40多个现场进行采风,用镜头聚焦日照钢铁制造、高端化工、现代海洋、文旅体、生命健康和现代农业等产业链创新发展的动人蝶变,对日照市厚重的历史文化、良好的自然生态禀赋、高质量发展的日照实践、活力时尚的城市内涵进行了集中报道,宣传的聚合效应、整体效应、放大效应显著。第一阶段活动中聚焦的内容已有430余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刊发稿件900余篇。第二阶段活动中聚焦的内容已有360余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刊发稿件600余篇,呈现出中央级媒体集中报道、省市主流媒体报道量大质高、新媒体宣传铺天盖地的宣传形势。
图为中国(日照)新闻摄影周活动期间,媒体记者深入工厂、码头、田间地头进行深入采访。(李大伟 摄/光明图片)
五、与中央主流媒体和有关单位合作开展有意义的新闻摄影活动。协助经济日报社举办“春节七天乐”全国新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和全国经济新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由中国图片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五洲传播中心、中央党校出版集团等单位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图片大赛,用图片讲好中国故事,以影像传播中国声音,以“我们这十年:2012-2022”为主题,面向社会征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富强、民族和谐、人民幸福的影像作品,展现这十年我们的奋进之路和辉煌成就。我会作为协办单位参与了作品征集和评选推介工作。我会还指导了由中国军工记协、中国航空报社、航空工业成飞主办的第14届中国航展摄影大赛,副会长徐京星、副秘书长兼航空航天专业委员会主任牟健为参加评选和颁奖仪式。
参与北京国际摄影周十周年纪念活动。北京国际摄影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作为北京国际摄影周的承办单位之一,相继与北京国际摄影周组委会、光明网共同组织了北京国际摄影周“国家形象”主题板块的展览活动,其中包括“喜迎十九大”“改革开放40周年”“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抗疫”“56个民族一起奔小康”“建党百年”和 “礼赞新时代 再创新伟业”等7个重大主题大型展览,发挥着新闻摄影的独特魅力,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伟大成就。
六、进一步规范摄影学会各项管理工作。年内,民政部和中国记协对社团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相继出台了多项相关工作文件及通知,新闻摄影学会都积极地配合落实,认真执行,更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会计法》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完成了一年一度的账务审计工作。经审计,学会财务制度规范、完备,符合管理要求,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人员和机构无变动。
徐祖根最后介绍了学会2023年的重点工作。一、紧紧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开展各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好中宣部和中国记协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创新服务,充分调动全体会员的积极性,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按照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章程,在中囯记协和民政部的领导下启动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八届理事会换届工作,拟于明年下半年召开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三、高质量地完成好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并就进一步提高摄影评选的专业性和导向性,向中国记协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四、主办2023年北京国际摄影周“国家形象主题展”。
五、办好第6届中国新闻摄影周,包括一场培训、一场展览、一场论坛、一场现场业务交流活动,带动全国新闻摄影主流媒体一起共建“新闻摄影记者之家”。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全体常务理事和理事通过微信群参加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学会工作报告。(刘绍荣、季春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