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联欢晚会现场。陈静 摄
晚会现场,来自中国和越南的政府、企业、民间代表齐聚一堂,共赏由云南省红河州歌舞团、国门文化群众文艺队、越南老街省民族艺术歌舞团、越南莱州省艺术文化中心等演员带来的歌舞、杂技表演。
春节是中越两国共同的节日,中国即将迎来兔年,越南将迎猫年,兔、猫两只巨型玩偶成为晚会的焦点,表演节目、送出祝福,吸引无数嘉宾、市民合影留念。
地处中国西南的云南省红河州有3个县与越南老街省、莱州省山水相连,边境线长848公里。2017年至2020年,中国河口与越南老街连续四年举办跨国春晚。
2023年中越跨国春节联欢晚会暨边民大联欢活动由红河州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越南驻昆明总领事馆、越南老街省人民委员会、越南莱州省人民委员会共同主办。活动于1月18日至19日分别在河口县、老街市举行,其间同步举办中越党政代表团春节互访和会谈会晤、招商推介、跨境旅游和经贸考察、新闻工作交流等活动。
“随着两国疫情防控措施相继优化调整,曾经沉寂的中越边城迎来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红河州副州长许高红在18日举行的招商推介会上表示。作为1月8日河口口岸恢复通关后当地召开的首场招商推介会,10对中越企业线下签约,总金额4.37亿美元;12对中越企业线上签约,总金额5.93亿美元。
“口岸开放后,希望有更多机会邀请中国企业到越南考察,组织越南企业到中国了解市场,双方携手合作,实现共赢。”越南宝儿进出口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阮春碟曾在云南师范大学学习,如今在越南从事物流及进出口贸易。他说,越南和中国的文化有诸多共通之处,此次受邀参加边民联欢,提前感受到了浓浓的“年味”。
“我在中国的生肖是兔,在越南的生肖是猫,即将迎来‘本命年’。”在河口生活的越南人潘氏春秋已与中国丈夫养育了三个孩子,她说,“越南是我的故乡,中国是我的家。希望两国进一步深化合作,让两国民众的日子越过越红火。”(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