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抱真心
自然演绎,才能不露痕迹
在《卿卿日常》的世界观中,天下分为九川,风土人情各不相同。因九川合盟的约定,女主角李薇远赴新川参与少主夫人选拔,后与六少主尹峥意外结缘,先婚后爱,两人共同开启了一段状况百出却又相映成趣的新生活。
在前期剧情中,李薇承包了大部分的笑点:驴在半路尥蹶子,她灵机一动吊起饼来引驴走开;初入宫中,她跑去膳房偷吃被现场抓获;成婚不久,她误会夫君即将撒手人寰,给家人去信后数着日子等守寡……正如这句经典台词,“霁川小女李薇,六艺四书,针黹女工,都不太懂,唯有佳肴品鉴上颇有心得”,一个机智灵动、活泼跳脱、莽撞又不失可爱的吃货形象跃然纸上。
《卿卿日常》剧照。受访者提供乍看之下,这是个典型的小言“甜妹”人设,就如田曦薇最初拿到剧本时的印象,“我觉得李薇是一个乐观、单纯、自愈能力十分强的女孩子。李薇和我本人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对待感情、对待朋友、对待生活的态度都很相似。”
让田曦薇印象最深刻的,是新川姐妹共同经营的酒楼开业的那场戏。起承转合的长镜头下,观众通过李薇的视角,感受热闹的人间烟火气,“让我最深刻的一场戏就是酒楼开业的那场戏,不管是戏里的情节还是画面都非常有感染力,女孩子们在一起单纯美好的力量十分打动我。”
“甜妹”不好演,增一分做作,减一分寡淡。好在相似的美好品质让田曦薇与李薇产生了微妙的灵魂共振,因此在角色的塑造上,她并没做什么特别的准备,而是奉行“天然去雕饰”的原则。
《卿卿日常》剧照。受访者提供以剧中李薇娇俏可爱的跑步姿势为例,这个出圈的姿势被网友评价为“教科书级别的少女跑”,田曦薇则笑称,“‘少女跑’的姿势不是特意设计的,自然而然。其实也没有为了把握尺度而故意去设计一些东西,用真心就好。”
读懂人物的底色,理解人物的行为,体验角色的喜怒哀乐,田曦薇的处理方式不露痕迹,让李薇浑然天成的娇憨和甜美深入人心。毕竟甜妹千千万,甜而不腻才是王道。
保持用心
表演有层次 人物有魅力
在当下市场,“甜妹”型角色已经进入量产阶段,那么“李薇”又凭何脱颖而出?
因为从头甜到尾的角色势必会失去魅力,一个角色最打动人心的时刻,就在于击碎标签的瞬间。
李薇是个“甜妹”,但她的甜并非一成不变,而能给观众带来一种复合的、有层次的味觉体验。从前期的懵懂莽撞,到后期的成熟坚韧,为墨川设计新农具、提出内苑书堂变革、参与酒楼经营,角色的人物弧光在演员的演绎下逐渐圆满。
《卿卿日常》剧照。受访者提供“李薇”有完整的成长线,这种完整性赋予了角色动人的光辉。作为饰演者,田曦薇也洞悉着其中的变化,“出演后会发现,李薇这个人物是十分有力量的,她用自己单纯善良的能量感染着身边的所有人。剧中的细节也可以看出李薇的成长,她前后说话的语气、方式、体态、声音所呈现出来的状态都不一样。”
对于有自我追求的演员而言,即便是在同一个角色的塑造上,也没有“一招鲜吃遍天”的说法。如何控制自己的声台形表来体现角色不同时期的状态,是演员的必修课,而田曦薇在《卿卿日常》中无疑交上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尤其是李薇为了好友郝葭跪求太医的那场哭戏,极富层次的表演牵动了观众的心绪,而这一高光片段其实出自演员的临场发挥。
《卿卿日常》剧照。受访者提供“那场戏拍了两条吧,内容是我恳求医生救活郝葭姐姐。开拍前我跟导演商量说,我可能不会完全按剧本,情绪上来之后,只能看表演时的情况。”田曦薇感谢导演给了她足够的表演空间,“所以呈现出来的状态,包括给太医下跪都是当下的本能反应。”
“李薇在前期没有那么稳重,我会把一些细节处理得碎一些。”田曦薇分享自己的表演方法论,“后期逐渐成熟后,对她语气、体态包括眼神变化都会处理得更加沉稳些。比如后来三少主酒楼闹事时,她的眼神变了,她想去维护姐妹们的利益,想用比较强硬的一种姿态去面对。”
做事从心
角色不设限 未来要更多元
《卿卿日常》对于田曦薇的意义无疑是巨大的。播出期间,她七天涨了45万微博粉丝,更是凭借这部剧打开了观众圈层,正式杀入“95花”的队伍之中。
“可能突然感觉讨论我关注我的人更加多了”,田曦薇坦言,“不管是在事业的帮助上,还是心理的成长上,‘李薇’对我的意义都是重大的。”
《卿卿日常》剧照。受访者提供而被问及“你最大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时,田曦薇爽朗大笑,“好深刻、好尖锐、好想回抛给你们的问题。最大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是‘我都可以’,在不同角色的塑造上。”
有人曾说,“李薇”能火,军功章的一半在于田曦薇的这张脸。演员的个人外形与角色设定向来相辅相成,但又容易因此陷入固定戏路的窘境。面对“甜妹”标签,田曦薇也有过这样的烦恼,“一直都想尝试不同类型的角色,也一直都在努力,从出道到现在饰演的角色也并不单一。”
不过短暂的烦恼过后,她就找准了前进的方向,“有时候可能会有一些不适应,但是后来想这也是观众对我的喜欢和认可,希望通过更多的作品可以让大家看到不一样的演员田曦薇。”
演员写真。受访者提供田曦薇擅长用简单的手法解开缠绕纷乱的线团:
她坦言自己存在职业焦虑,“因为想进步”;
她不担心自己会陷入舒适区,“角色是什么样子,我就是什么样子”;
她对每一个邀约都怀抱感激之情,“制作团队愿意把这个角色交给我,就是对我的认可”。
《卿卿日常》播出之后,让田曦薇印象最深的外界评价是“小田演得好”,观众的肯定是她前行的动力,也是继续深耕演员事业的养料,“谢谢大家的夸奖,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更多的机会,让大家看到田曦薇更多的可能性。”
“希望在未来,我可以带来更多元化的角色,当一位真正的好演员。”(完)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